首页 | 学院概况 | 师资力量 | 研究生教育 | 教学科研 | 党建工作 | 基地建设 |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详细信息
天津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4-03-27 15:07  

为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及公平公正原则,统筹兼顾,优化生源结构,严谨细致地落实各环节工作,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工作组织

1.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院党政班子成员、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2.领导小组下设复试专家组、考务工作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1)复试专家组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3个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复试专家组设组长1名,组长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每个复试专家组含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教师,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的考核及外语听力及口语部分测试。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每个小组另配备秘书1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

(2)考务工作组。院长担任组长,教学科研办干部担任成员,负责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收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复试后,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3)技术保障组。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教学科研办干部担任成员,负责复试录音录像的保障工作。现场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4)后勤保障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综合办干部担任成员,负责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健康管理,并对复试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

(5)监督检查组。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干部担任成员,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复试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周五)

笔试:上午9:00-11:00,考场地点:F412

面试:下午13:00,候场地点:N7-201

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场。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由专业综合能力(含笔试及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含听力、口语)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组成。

(1)专业综合能力(含笔试及综合面试)

笔试考试内容参照《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面试包括以下考察部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③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⑥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⑦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

(2)外语听说能力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由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在面试环节进行考核,核查考生《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政审表》,并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

2.成绩计算:

现场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综合面试成绩(8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分)]÷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按照《天津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六、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1.命题教师不能在师生中公开或变相公开自己是命题人员,不参加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2.参与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前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交由秘书统一保管。复试过程中,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如遇特殊情况,需请示复试小组组长决定是否需要暂停复试,整个复试过程,复试组成员应全程在场。

3.复试小组成员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4.复试组成员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杜绝泄漏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保密信息。

5.学院纪委会同研招办,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七、应急联络电话

022-88186284

关闭窗口
 
  学院新闻

 通知公告 
 院内动态 

 

高校学院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