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二十大报告高屋建瓴地给出求解时代发展难题的中国答案,其中从9个方面对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水平、更现代化的要求,为构建中国式现代化金融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发展方向和目标。
金融作为实体经济血脉,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肩负重要使命。党的二十大报告同时强调,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握好这一思想,关键在于处理好实体经济和金融的关系。今年以来,受疫情反复、全球需求持续收缩等因素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经营面临较大困难,某些薄弱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要更好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积极探寻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金融发展的新路径、新举措,构建中国式现代化金融体系,实现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探索高水平金融开放,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作为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稳步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既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意味着对外开放的重点向制度层面延伸,这对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必须坚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营造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制度环境,在扩大开放口持续提升我国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治理,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从“稳慎推进”到“有序推进”,表明人民币国际化已从探索和积累经验的稳慎阶段,步入制度设计与行动的有序推进新阶段。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既是在今年国际货币格局系统性缺陷深度暴露、美联储货币政策外溢效应放大形势下,我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考量,也是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支持人民币国际化行稳致远,关键是做好自己的事情。一是尽可能长时间保持财政货币政策的正常状态,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本币实际购买力的稳定性。二是稳步推进制度型金融开放,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动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创新,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三是深化对外货币互换和本币结算合作,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促进人民币在岸、离岸市场形成良性循环。
二、提高金融政策精准度,打好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着力扩大内需”。一方面说明财政货币政策在扩内需、稳增长方面有发力空间;另一方面说明加大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尤为重要。打好财政货币政策组合拳,才能不断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首先要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下,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在加强金融宏观调控下坚持适时改进,在多重目标追寻下探求动态平衡。要加大跨周期政策设计力度,强化逆周期调节,保持货币适度增长同时重视预期管理。要处理好政策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避免政策运用影响到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其次,要扎实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对资本市场提出的要求。目前,我国仍是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适配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迫切性不言而喻,推进货币信贷与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优化企业股本融资结构、提升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势在必行。要加大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优化资本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打造资本市场“韧性”。要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满足企业发债融资的差异性需求,给予市场主体更精准的金融触达,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
三、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疫情防控期间,运用数字技术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模式,以数字普惠金融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显出独特魅力。目前,我国《“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优先行动,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增长,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明确了方向。
首先,构筑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业态。着力优化资源配置,缩小金融服务的空间异质性,借助电子终端、大数据平台等搭建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供给,纾解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痛点。其次,以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助推乡村振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就是要健全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特色产业链金融和消费金融、鼓励数字人民币在乡村金融服务领域的多场景利用,可以更好地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助推农村产业发展。
四、开展绿色金融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据测算,我国实现“双碳”目标需要百万亿元级的巨额绿色低碳投资。除政府投入外,绝大部分资金需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通过金融体系投融资来实现。
金融系统要加快适应绿色低碳发展新要求。一是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经验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复制和推广。二是提供激励政策,包括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以及将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纳入到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适当提升指标占比。三是发挥财政引导作用,健全以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费用补贴为主的绿色金融激励措施,对绿色项目和投资绿色项目的金融机构实施奖励和补贴,建立绿色担保基金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绿色信贷提供担保。四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绿色产业税收优惠,降低企业和金融机构经营成本,吸引更多优质绿色项目入驻。
五、维护金融安全稳定,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强化金融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金融的本质是处理好信用、杠杆与风险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度的提升与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攀升步伐并进,因此,维护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动态平衡,这本身就是金融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应有思维。
首先,要处理好新一轮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关系。兼顾严监管与稳增长,在金融效率边界与金融安全边界上寻找最佳结合点,发挥监管在金融发展背后的“保驾护航”作用,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不入监管,通过金融监管约束不合理创新,防范因经济过度金融化而引发的风险。其次,要认清创新与监管动态演变的矛盾关系,打造包容审慎的创新监管机制,将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协调机制融入监管体系,积极探索适配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路径。最后,要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交流与合作,注重与国际监管制度规则的有效对接。